餐具洗滌劑產品生產許可產品類別 申證單元 產品品種 備注
餐具洗滌劑
食品工業用(含復合主劑)洗滌劑
1. 機械用洗滌劑
專指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與食品接觸的機械、管道、傳送帶、容器、用具等所使用
的洗滌劑產品。
2. 管道用洗滌劑
3. 傳送帶用洗滌劑
4. 容器用洗滌劑
5. 用具用洗滌劑
注:復合主劑是指含有較高濃度表面活性劑的濃縮洗滌劑。
二,餐具洗滌劑產品生產許可程序
2.1 申請和受理
2.1.1 申請生產餐具洗滌劑產品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:
2.1.1.1 有營業執照。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應當覆蓋所申請生產的產品;
2.1.1.2 有與所申請生產的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;
2.1.1.3 有與所申請生產的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手段;
2.1.1.4 有與所申請生產的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;
2.1.1.5 具有健全有效的企業質量管理制度和產品質量責任制度;
2.1.1.6 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、財產安全的要求
;
2.1.1.7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,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后工藝、
高耗能、污染環境、浪費資源的情況;
2.1.1.8 法律、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,還應當符合其規定。
2.1.2 企業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,應當向其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(
除特別規定外,均為一式三份,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、審查機構、審查中心各存一份):
2.1.2.1《餐具洗滌劑產品生產許可申請書》;
2.1.2.2 營業執照復印件(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,企業申請時需攜帶原件);
2.1.2.3 生產許可證復印件(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重新提出申請的企業);
2.1.2.4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(企業申請時需攜帶原件);
2.1.2.5 企業生產使用的原輔材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規定、安全衛生要求
的《企業自我聲明》;
2.1.2.6企業生產管理制度清單;
2.1.2.7產品使用說明書或產品標簽(用于產品小包裝);
產品使用說明書或產品標簽的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、性能、用途、主要有效成分、使用方法、注意事項(必要時注明安全警告)、執行標準、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(初次申請除外)、凈含量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(或批號和限用日期)、生產者名稱、地址及郵政編碼等文字、圖示及警示內容(機洗產品必須標明“適用于機洗”等字樣);
2.1.2.8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核發的符合要求的證明文件復印件;
2.1.2.9法律法規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。